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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圈自媒体泛滥成灾,收钱收到手软的好日子还有多长?

2023-05-10 14:56:27

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将ICO定性为非法集资。此后,,继续割“韭菜”。

然而,,却逃不过市场的考验。今年以来项目破发、跑路频频发生。公开资料显示,今年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上接近九成新币破发,先后有ARTS、太空链、超级明星等项目方被指圈钱跑路。不少业内人士认为:ICO泡沫破灭大势已定。

那么,与ICO一起膨胀的币圈“媒体”,好日子还能有多长?

有业内人士认为,币圈“媒体”的泡沫可能比ICO还大。随着ICO的疯狂,作为市场买卖双方重要的信息来源,为数字货币提供新闻资讯的“媒体”越来越多。

“想要作势和护盘,就得让币圈‘媒体人’先赚一笔”,这在行业内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具体来说,ICO项目在“炒作”过程中,需要进行“市值管理”,各大内容平台上的相关文章则是其中重要的一环。所谓“市值管理”,说白了即在代币价格下跌时,项目方通过在“媒体”平台发布一些看涨信息的软文带动市场情绪,进而带动代币价格上涨。

新闻媒体作为信息传递的通道,往往被赋予真实、公正、客观的属性。但在目前的区块链行业中,以金色财经、币世界为代表的“媒体”纷纷被业内人士指责有偿荐币诱导投资人、以“私募”之名变相推介ICO。

业内有多家区块链媒体打着“内容”旗号挂羊头卖狗肉,以新闻报道之名行内容交易之实,甚至报出10万元/篇的软文天价(点击不到200),从事有偿新闻业务。

这已成为行业的公开潜规则,媒体从中获利匪浅。

据称,一些区块链头部媒体每月收入峰值达2000至3000万元/月,目前虽有所回落,但依然能有1000万至1500万,其中一大部分便与有偿新闻相关。

区块链项目爱CO(发币募资)过程中,媒体的品牌背书是重要一环。而这些营销费用,在爱CO利益面前只是九牛一毛,这成为募资项目乐此不疲的重要原因。

天价软文只是区块链媒体的利益最表面,背后的真正目的是直接参与交易:推荐项目ICO,从中获取高昂服务费,最高可达募资额的40%至50%。

而“一些‘媒体’下手更狠!他们往往直接收一定份额的代币,上交易所之后,有‘韭菜’接盘,等到高位时直接清盘。而某些和产业链上下游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媒体’收割‘韭菜’更加轻松。”

前段时间被放在聚光灯下的“庄家”杜均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报报道,作为区块链垂直领域头部“媒体”金色财经的创始人,杜均同时是数字货币交易所火币网、节点资本创始人,身兼数字货币“媒体”、承销商、坐市商三重身份。如果调查结果属实,金色财经就不单是一个服务于投资者的“媒体”平台,更像是为“割韭菜一条龙”而服务的一个重要工具。

部分区块链媒体文章构成如下:1、非原创,内容从各大媒体(含国外)转载;2、短资讯,字数多在1000以下,比重占绝大多数;3、公司报道,字数在1500至3000字,数量很少。

在内容上,媒体也不对项目承诺任何效果。“点击数也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品牌背书,让那些“韭菜”能看到就行。内容出来后,项目方会自发去相应渠道扩散。

正如二级市场一样,一篇来自媒体的正面或负面报道,可能对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价造成波动。一篇对即将或已经ICO项目的报道,很大程度也会影响其募资总额。

其实,项目若要ICO,大致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1、向ICO前辈老司机学习套路;

2、外包技术,制作白皮书;

3、找大佬站台;

4、联系海外基金会、注册公司、律师认证等;

5、私募;

6、巨额交易费搞定交易平台;

7、打点媒体刷一波宣传;

8、上线发币;

9、坐庄操作价格;

10、收割韭菜;

11、走向人生巅峰… …

而在第7个环节——“打点媒体刷一波宣传”中,媒体所起的作用至关重要。

由于币圈信息严重不对称,韭菜的判断力比二级市场的股民更差,媒体品牌背书的作用更加凸显。“即便点击少,有报道总比没报道显得好。”

因此,即便内容质量与点击无法100%保证,项目也乐此不疲。数万甚至数十万元的软文虽然昂贵,但与ICO成功后的募资额相比,仅仅是九牛一毛。

为了成功ICO,一些项目甚至付出了数千万元的代价。

结果,圈中“媒体”虽然借此番炒币浪潮大发横财,但由于身带硬伤,他们的野蛮生长还能有多长不能不让人怀疑。

有专家提醒,目前币圈中所谓的“媒体”其实不能算媒体,它们中绝大部分“无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无网络出版许可,无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是典型的“三无媒体”,随时有被取缔的风险。

具体来说,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根据《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依法经过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络出版物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

根据《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第四条规定,新闻工作者要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有偿新闻和有偿不闻行为,严格执行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分开的规定,不以新闻报道形式做任何广告性质的宣传。

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及《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在法律体系中,属于部门规章,具有普遍意义的约束力。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属于违法行为。而在金色财经、币世界等区块链头部内容资讯平台页面上,都未见相关许可证信息。

更严重的是,许多币圈“媒体”所谓的资讯内容是在为国家明令禁止的代币发行大肆鼓噪,更是涉嫌直接触犯《广告法》、《刑法》等国家法律。徐红亮表示,宣传违法内容同样是违法行为,不排除其中部分文章作者已经涉嫌犯罪的可能,可能的罪行包括虚假广告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投资者在浏览信息时要擦亮双眼,明辨真假,不可轻信其发布的新闻信息。

有专家认为,在区块链这个“造富风口”之下,单靠媒体(信息)平台自身的约束力对所产出的内容进行把控是很难实现的,,司法机关也要对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此外,对于自媒体来说,运营平台也需承担起监督和审查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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