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十大重点支持领域
●产业振兴发展政策
●部分扶持政策解读
一、文化创意产业十大重点支持领域
创意设计:
• 工业设计;
• 平面设计;
• 服装设计;
• 城市与建筑设计;
• 室内设计;
• 广告创意与设计;
• 品牌策划与营销等。
文化软件:
• 教育类电子出版物;
• 数字图书;
• 互联网音像出版物;
• 纸质有声读物;
• 手机出版物;
• 以数字化内容、数字化生产和数字化传输为主要特征的出版新业态。
动漫游戏:
• 原创动漫游戏(网络休闲游戏、手机游戏和家庭视频游戏)产品的创作和研发;
• 动漫游戏公共服务平台;以动漫游戏内容开发的衍生产品和服务(创意、制作、营销、播放、版权交易)等。
数字出版:
• 数字内容的生成、处理、检索与保护等关键核心技术;
• 面向“三网融合”、数字视听、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领域的应用软件和公共技术平台。
影视演艺:
• 影视剧创作;
• 原创音乐;
• 数字影视;
• 高雅文艺演出;
• 主题公园演出以及相关的策划、导演、教育培训等。
文化旅游:
• 主题公园;
•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 文化场馆;
• 文化活动;
• 与人文历史等深度结合的旅游产业。
高端印刷:
• 数字印刷、绿色印刷、立体印刷、快速印刷等相关产业;
• 无版印刷、彩色桌面排版、数字化印刷、多色印刷设备、高档印刷材料等高端印刷产业。
非遗开发:
• 利用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产业化。
工艺开发:
• 黄金珠宝;
• 高档工艺礼品;
• 原创油画及版画等。
新媒体:
• 以“三网融合”为基础和运作平台的数字化传媒产业和文化内容服务。
二、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政策
2011—2015年,每年市高新技术重大项目专项资金安排1亿元、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基金安排0.8亿元、原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2亿元,共安排3亿元,市财政新增2亿元,集中5亿元设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资金安排:
市财政新增2亿元,高新技术重大项目1亿元,宣传文化事业发展基金0.8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2亿。
发展内容产业:
扶持原创动漫产品
• 、省级频道黄金时段播出的,播出奖励:最高200万元。
• 获得国际、国家级重大奖项的:最高50万元。
鼓励原创影视产品
• 、省级频道黄金时段首轮播出的,播出奖励:最高100万元。
• 获得国际、国家级重大奖项的:最高50万元。
培育原创舞台演出剧
• 原创舞台演出剧演出场次超过50场的,最高奖励100万元。
• 境外商业演出,按20000元/场的标准给予奖励。
鼓励原创出版精品
• 数字出版、图书报刊出版、音像出版等企业出版的产品获得“中国出版政府奖”等国家级政府类重大奖项的,最高奖励50万元。
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开发
• 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深圳进行产业化合理开发的,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研发资助。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落户我市进行传承活动的,按照我市相关标准给予资助。
促进自主创新
加快核心技术研发
• 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 国家级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最高1500万元配套资助。
培育新兴业态
• 每年发布10家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给予每家最高50万元创新奖励。
支持创意项目研发
• 对原创文化创意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无偿资助、配套资助等方式,给予最高200万元研发资助。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研究开发费用,按国家税法规定加计扣除。
鼓励分离发展创意设计服务
• 引导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的领军企业将创意设计环节分离,设立独立的创意设计企业,为全行业和全社会提供服务。
• 经认定为分离设立的创意设计企业,专项资金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培育产业主体鼓励拓展市场
鼓励领军企业加快发展
• 建立“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百强企业”发布制度;对上一年度工业增加值或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30%以上的文化创意产业百强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引进国内外知名文化创意企业
• 国内外知名文化创意企业在深圳设立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总部,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降低中小文化创意企业运营成本
• 中小文化创意企业入驻政府投资建设的创新型产业用房,首3年给予500平方米以下部分免房租、500—1000平方米部分房租减半资助。
培育骨干文化出口企业
• 建立“深圳市文化出口企业10强”发布制度,重点培育和扶持一批出口规模大、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符合文化出口导向的骨干文化出口企业。
构建服务平台
支持文博会发展
• 将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打造成为我国文化产业走向世界的国际知名品牌,每年安排专项扶持经费给予资助。
三、部份产业扶持政策解读
贷款贴息
支持领域
• 在深圳市注册;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创意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活动的文化创意企业;
• 主营业务属于《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政策》十大重点发展领域;
• 重点支持中小微文化创意企业。
申请条件
• 已经获得在我市设立的银行分支机构发放支持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的贷款;
• 贷款合同已按约定履行,企业按期还本付息,不存在违约行为;
• 项目内容属于文化创意产业十大重点发展领域;
• 除非抵押类创新贷款外,且已发生的贷款利息不低于5万元。
资助标准
• 企业获得贷款并支付了相应的利息之后,凭获得贷款和支付利息的有关资料申请报销。
• 贴息范围以单笔贷款且贷款期限不低于半年为限,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即:贴息范围为2016年1月1日-2018年1月1日合同金额),最高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文化创意产业百强企业
评审指标
• 对符合“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百强企业”认定对象的企业,按照企业年度增加值贡献进行定量测评。相关数值以市相关部门权威数据为准(主要指市区统计、税务等部门)。
奖励标准
• 经认定为“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百强企业”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申请条件
• 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企业的主导产品或服务属于《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中确定的重点发展领域;
• 截止上年底已向深圳市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的企业;
• 没有以下情形:
(1)知识产权有争议;
(2)相同内容的项目已经获得市政府投资或我市其他市级财政性专项资金资助或奖励;
(3)申报单位因其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5年;
(4)申报单位在申报其他财政资金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在享受各级政府财政资助中有严重违约行为,或申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
(5)未按规定进行工商年检或者税务申报。
文化创意企业出口10强
申请条件
• 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创意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活动的文化创意企业;
• 企业主营业务和出口的产品或服务属于《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政策》中确定的十大重点发展领域;
• 企业上年度盈利,实物产品出口100万美元以上或非实物产品出口50万美元以上(不含三来一补);
评审指标
• 企业及出口规模: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纳税总额及上年度文化产品或服务的出口总额及其增长率,以及上年度文化产品或服务总销售收入等情况;
• 国际竞争力:企业及其文化产品或服务在海外(中国关境外)营销机构、产品代理、展览推广等出口渠道情况,以及获得海外权威机构颁发荣誉称号的情况;
• 文化内涵:文化产品或服务的原创知识产权状况及文化创意水平,体现中华文化特色及国际市场潜力等情况。
优秀新兴业态文化企业认定
评审指标
• 成长性:企业近三年经济效益,包括主营收入、产品销售额、主营业务利润、纳税额等各项经济指标及其增长情况。
• 创新性:主导产品或服务的文化创意水平,及其生产技术或营销手段的创新程度,拥有原创知识产权的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及影响力等情况。
• 示范性:企业经营模式及主导产品对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发展应用的推广价值,行业知名度以及影响力等。
奖励标准
• 每年评选一次,共评选10家企业。市文体旅游局根据审定通过的认定名单,结合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资金安排预算,提出奖励计划,给予每家最高50万元创新奖励。
申请条件
• 在深圳市注册、成立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文化创意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活动的文化创意企业;
• 企业的主导产品或服务属于《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政策》中确定的十大重点发展领域;
• 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年纳税额不低于100万元;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25%。
• 近3年内(2015年至2017年)没有获评深圳市优秀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
核心技术突破(工程实验室)
支持对象
• 重点支持创意设计、文化软件、动漫游戏、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影视演艺、文化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高端印刷和高端工艺美术等领域。
资助金额
• 对市级工程实验室组建项目,专项资金可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 对市级工程实验室提升项目,专项资金给予最高500万元。
• 资金主要用于仪器设备购置、技术研发等。
申请条件
• 申报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总投资由已完成投资和新增投资构成。其中,已完成投资额应超过项目总投资20%(已完成投资中研发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费用不低于60%);新增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60%(新增投资中研发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费不低于40%)。
• 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研发机构人数不少于2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数不少于15人,研发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并且统一管理、开放使用。
• 上年度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5%或不低于1000万元,能为产业关键技术和设备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提供支撑和保障。
• 项目投资结构为建设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40%,研发费用与铺底流动资金合计不高于60%。
四、深圳市各区文化创意产业扶持政策
• 南山区文产办文化产业贷款贴息、原创作品播出及运营奖励:
• 宝安区文体旅游局文博会等文化创意产业活动资助、原创文化创意作品奖励:
• 福田区文化产业贷款贴息:
• 龙华区文化创意产业原创研发、产业化及市场推广:
• 龙岗区文化原创研发:
• 罗湖区管理办法未提,但有黄金珠宝产业研发投入资助:
• 光明新区原创文化创意项目:
• 坪山区原创文化创意研发项目及市级配套奖励:
• 盐田区文化创意企业原创项目资助、产业化及市场推广:
• 大鹏新区配套补贴和房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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