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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郑炜青:开启新媒体消费窗口(转载自中国消费网)

2023-05-10 14:56:27

      


       

        我是炜哥,株洲晚报记者郑炜青,本公众号的管理者。。今年元月,经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推荐,,惜落选。以下转载的一篇文章,是中国消费者报驻湖南站站长余知都的一篇采访文章,具体见1月27日中国消费网。 


       对我本人而言,这是对我17年多记者生涯的认可,也是对我的鼓励。今年,我仍将一如既往为消费者做好服务,做一名对得起百姓对得起良心的记者。


      朋友,如果您认可我,也请帮我投上信任一票!(搜索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微信公众号,点开历史消息,即可打开投票窗口。)


上图截自中国消费网



下文转载自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 资料图片



★人物简介


 郑炜青 湖南《株洲晚报》(副)高级记者。自2000年从事记者职业以来,他关注民生,。在担任记者的17年职业生涯中,一直与株洲市各级消委、工商保持着密切合作,,并与时俱进,。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 (记者 余知都)在湖南株洲市,,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为它们贴心为消费者服务,,而它们背后的主人郑炜青则是一位优秀的新闻记者,市民亲切地称呼他“炜哥”。


         


    

  “我做了17年记者,工作中交往并结识的朋友很多,而机关单位中,工商和消委的朋友最多,因为我与他们打交道的时间最久,可以说,当了多久的记者,就和他们打了多久的交道。”在接受记者采访的过程中,谈起消费的话题,郑炜青这样开场白,“在株洲市工商系统,上至局长,下至工商所工作人员,,绝大多数打过交道,许多人叫得出名字,还有不少人成了好朋友。”



郑炜青回忆,他以前家住株洲市芦淞区,,“刚当记者那会儿,,《株洲晚报》为此而特意开设了一个专栏:天天3·15。专栏的内容,,,宣传正确的消费理念。所以,我跑得最熟的新闻口就是工商了。和市消委会、、工商所打交道多了,了解也渐深了,自然就和他们成了朋友。”



,,郑炜青绝对算得上是“铁杆”同盟军。刘漫江介绍说,,。,只要一个电话,郑炜青就会在短时间内赶到现场。平日里,郑炜青也会主动跑到消委会来,,宣传法律法规,为消费者合法权益奔走呼号。



1月20日下午,就在记者到达株洲采访他时,。原来,为深入宣传“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活动,。而征文,自然少不了媒体宣传造势,于是第一个就想起了郑炜青,希望他能从媒体宣传的角度出些主意,将活动开展得更加有声有色。



开通3.



《株洲晚报》每年开年第一场大型活动就是3·15。,《株洲晚报》每年都会举办相关活动,其中,影响最深、。这一活动,《株洲晚报》会邀请公用企事业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坐在一起,在指定时间内接听热线电话,倾听消费者的申诉和咨询,并进行网络转播。市消委会、、消保科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也派人到现场接听热线,接受消费者的申诉及咨询。



截至2017年,。而这一活动的执行人,6年来都是郑炜青。每次活动,除了公开《株洲晚报》的热线电话外,还会公开郑炜青本人的手机号码、QQ,这两年还有消费者通过微信及他责编的《株洲晚报》“炜哥民生工作室”微信公众号后台来求助。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不可或缺。为了让3·15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株洲晚报》每年都会在3月15日出版3·15特刊。而近8年以来,郑炜青既是特刊的策划者、组稿者,也是撰稿者之一。



3·15当天,各地都会举办盛大的街头宣传活动,几十家和消费者有关的单位,集中在城市中心地带摆台接访。从2009年起,郑炜青应市消委会邀请,以《株洲晚报》“炜哥民生工作室”的名义,一直摆台接访。



3月的湖南,春寒料俏。“我记得有一年的3·15上午,天公不作美,下起了小雨。我的咨询台和市消委会的相邻,反映问题和求助的人多,在2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我接诉了20多起投诉,当天共有50余起,其中包括短信和电话求助。那一年3·15,活动结束后我还感冒了一场。尽管如此,心里感觉很舒服。”郑炜青舒心地笑着说。




郑炜青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 2009年3月12日,根据不同记者的采写风格,《株洲晚报》开设了数个专栏,如今,这些专栏有的已经取消,但以郑炜青“炜哥”称呼开设的“炜哥投诉站”(后改为炜哥民生工作室)”专栏,一直坚持到现在。当年的“炜哥投诉站”专栏,为郑炜青配了一副卡通头像,头像下面则公布了其本人的手机号码。而专栏所发表的新闻作品,自然都是由郑炜青撰写。郑炜青在《株洲晚报》上公开承诺,凡炜哥受理的投诉,一定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翻看了郑炜青提供的2009年3、4、5三个月的报纸,“炜哥投诉站”专栏稿件35篇,。郑炜青说:“3·15期间,工作室接到的消费申诉、咨询特别多。为了对消费者负责,我都会在3·15之后的一段时期里,一一采访落实,。”



2015年12月,郑炜青与时俱进,在专栏的基础上,开设了《株洲晚报》“炜哥民生工作室”微信公众号,“粉丝”最多时达5万余人。这是一个亦公亦私的微信公众号。说是公,这是株洲日报社《株洲晚报》旗下的一个新媒体,说是私,则是以“炜哥”的名字设立的,运作管理者是他,干的也纯属“业余活”,没拿过一分钱报酬。两年来,通过公众号后台,。在有关消费投诉的采访中,郑炜青的要求是,一定要做到两面访,既要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也不能恶意损害经营者的正当权利,要不偏不倚,尤其是对于那些能够正确对待消费者投诉,且能及时解决消费投诉问题的经营者或企业,郑炜青的态度是,非重大事件,一般不进行媒体曝光,要曝光的话,也会向领导建议,稿件中隐匿企业或经营者名称,避免损害其名誉,影响其生产或经营。



在消费投诉采访中,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郑炜青一直坚持其新闻操守,从不收受所谓的“了难”红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当然,监督,就有可能触犯某些人的利益,当红包收买不成,就有可能遭遇恐吓。“有一次,株洲市天元区某连锁理发店收受大量办卡费后,老板跑路了,卷走了上百位消费者的预付款。连续做了两篇报道后,老板急了,先是托人请客说情,说情不成后,直接打我手机威胁恐吓,称要砍了我一双脚。当然,这事没有发生,我现在不还是好好的嘛。”郑炜青轻描淡写地说。



,。他说:“对于消费投诉,我更多的是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消法》知识,积极宣传《消法》,在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充当调解的角色,尽力化解双方的矛盾。”



因工作表现突出,近年来,郑炜青先后荣获株洲市“十佳记者”、株洲市先进工作者、株洲市直工委优秀共产党员、株洲市“文明公民”等荣誉称号。


后记:


看完上面这篇报道,炜哥有些自渐,因为我做得还是远远不够啊。今天之所以转发中国消费者报余知都先生的这篇文章,不是为了宣传我自己,而是为了投票,毕竟,湖南消费者委员会给我得到这一荣誉的机会,不珍惜,对不起给我饭碗的株洲日报社,对不起我为之奋斗了将近十八年的株洲晚报,也对不起我自己,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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