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办法》所称政务新媒体包括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视频直播等信息平台上所开通的政务账号。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应当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遵守法律法规、、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
同时,《办法》完善了合肥市政务新媒体的管理机制,包括信息发布与应用、管理责任与信息安全、奖惩及责任追究。政务新媒体管理人员应当积极与网民互动,认真收集和研判网民关注的热点舆情,分析网民的建议和诉求,及时回复。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坚持“谁开设、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政务新媒体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
希望各县(市) 区、开发区,市直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共同努力推进我市政务新媒体发展,营造良好的网络宣传环境。
信息提供:合肥市网宣办
责任编辑:孙娅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