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检采用多媒体示证展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相关证据
2017年 9月22日,。
温检说检
什么是多媒体示证
多媒体示证,是指检察机关对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通过电脑将证据进行编辑、整理制作成演示文稿,在法庭上予以展示的一种示证模式。
多媒体示证的现实意义
公诉机关在法庭上出示证据,质证证据是打击犯罪,指控犯罪的重要环节,如何高效、准确地出示证据是检察实务研究的重要内容。随着检察机关科技强检和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公诉人在法庭用多媒体技术展示证据的条件已经完全具备。运用多媒体技术示证具有现实意义:
1多媒体技术的优点成为我们示证的较好选择。
多媒体技术以其动感十足、信息量大、互动性强、能综合声、图、文多种媒体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各种展示中。它不受时空限制、画面音效逼真,可以真实再现犯罪情境,完全保持证据的本来面貌。多媒体技术的这些优点丰富了法庭举证的手段,成为了展示证据较好的选择。
2运用多媒体技术示证可以提高办案效率。
随着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化,电子化文档在日常工作中已相当普及。运用多媒体技术示证可以将平时工作中的电子文档直接进行组合展示,节省办案时间。庭审时,公诉机关在法庭上将各种证据直观、形象、全面地予以展示,特别是对录音录像对犯罪事实有良好的再现性,利于法官与被告进行质证,有效的防止了被告人翻供,也利于旁听群众能清晰的看到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导致的社会危害后果,更好地接受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了司法机关的工作效率。
3运用多媒体技术示证也是适应侦察手段的需要。
侦察手段的改进也为我们公诉机关出示证据提出了新的要求。越来越多的音像资料、图片资料的进入证据的行列,运用多媒体在法庭上展示这些证据,可以促使侦查机关全面规范收集证据,更加注重对监控录像、图片等证据材料的有效使用,使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制作的多媒体示证文档更加直观、形象、全面、生动、鲜明。因此,利用多媒体进行示证成为适应实际工作的必然要求。
摄影: 易宵宇
拟稿、编辑:仲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