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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刚刚公布了“网络出版新规”,我们单位开发有一款产品,是卖给我们特定客户的,我们把相关的文档放在网络服务器上让客户下载,这需要申请“网络出版”的许可吗?
答:不需要。因为你们的“相关文档”是你们产品的一部分,是卖给特定客户的产品。放在网络上只是借助网络的技术进行传输,并不是“公开出版”。
——这里非常容易混淆的一点是,很多人以为只要是放在网上的就是出版物,其实出版物是有自己的特质的,出版物是经过创作、编辑、加工的作品,更重要的是,出版物是公开发行的,任何人只要付费(或者免费)都可以获得的。不符合这两点的内容,并不叫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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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那这个法规究竟管的是谁?会不会管我们单位的网站呢?
答:网络出版新规,不很严格的说,管的是那些做网络出版平台的企业,如果你们企业的网站只是一种服务性质的网站,为自己的特定客户提供一些内容服务,这并不属于“网络出版”的范畴。不必庸人自扰。
——什么是网络出版平台,举例来说,像今日头条这样的App、电视台推出的客户端、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这些平台都是网络出版平台。想360手机助手、百度手机助手上,汇集有大量的包括网络游戏在内的网络出版产品的平台,这些平台,才是“网络出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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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3:那么像我的微博或者我开的微信订阅号,需要申请“网络出版资质”吗?
答:刚才我们提到了网络出版平台,其实,假设你的微博也好,订阅号文章也好,是发布在“新浪微博”或者微信公众号平台上的,新浪、腾讯是“出版者”,他们需要申请资质、并按照国家的规定规范平台上的文章。而你则是作者,作者并不需要去申请“网络出版资质”。
——作为作者,也应该学习网络出版新规,写作符合规范的文章。如果文章违反了网络出版新规,则难免被出版者”封号“和”关闭“。
本文作者系脉脉优质作者、电子工业出版社天启星公司副编审张瑞喜老师,欢迎上脉脉与张老师进行更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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