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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曝光了!永嘉这些店不要再去了!

2023-05-18 23:00:13

昨天上午,在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郑利雨带领相关科室成员接听市民来电,为市民提供投诉受理及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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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时05分,市民王先生打进热线称,在瓯北龙桥码头某一店铺买了一件价格1700元的羊毛衫,没穿几天就起球了,后拿店里要求退换或者折价退回,但协商无果。郑利雨回复称,针对王先生的情况,他们接下来会到店里核实情况,再帮忙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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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淘宝上买了一个LED的灯具,承诺是三年质保的。前段时间灯具坏了,正好还在三年质保期内,我申请售后服务的时候,天猫旗舰店的店铺已经关闭了。”李先生反映说。在现场核实信息后发现,该店铺的注册地并不在永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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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市民戴女士打进热线说,她在瓯北街道林垟大厦一家店消费,一店员让她抽奖,本是说免费的,后让她用中奖的项目购买一条680元玉项链,第二天她疑似这个首饰是假冒伪劣产品,去退货时商家不肯。郑利雨回复,对于戴女士的问题,需要她提供相应的票据来开展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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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时里,现场共接听了9起消费者投诉电话。郑利雨告诉记者,这些投诉将由属地基层站所第一时间进行调查。下步,他们会根据每年消费投诉的情况做一个分析,哪一类消费投诉比较明显的,将在下一个季度安排这一类消费产品的抽检,尽可能保证产品安全,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如期而至,昨天,记者从县消保委获悉,,投诉意识呈上升趋势,去年全县12315受理群众消费投诉2776件,处理消费投诉2776件,处理率100%,办结率99.98%,共为消费者挽回损失645万元。


据了解,去年以来处理的消费投诉集中在网络购物、通讯服务、购房纠纷处理等领域。而从各季度投诉分析,一季度投诉节日消费特点突出,二季度餐饮类投诉上升,三季度食品类投诉、装修建材投诉、公共服务类投诉有所增长,四季度商品类投诉较为集中。记者从众多的消费案例中筛选了两个典型案例进行回放,希望更多的消费者能从中得到一些启示。


 

案例一

 小孩就餐时受伤 责任该由谁来担 




案情


林女士和丈夫带着5岁的孩子到桥头镇一家餐馆吃晚餐,在就餐结束离开的时候,由于餐厅地面湿滑,林女士抱着孩子重重的摔倒在地。这一摔,孩子疼的哇哇大哭起来,林女士急忙送孩子去医院检查,好在孩子没有大碍,饭店也主动免去了林女士一家的就餐费用。第二天,林女士起床后发现自己腰腿疼痛,原来是前一晚摔倒后自己只顾着孩子,忘了自己也摔伤了。林女士找到饭店,要求店家承担自己的医疗费、误工费以及大人和小孩的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300元,但遭到了饭店的拒绝。


处理结果


经过县消保委桥头分会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饭店同意向林女士道歉并赔偿林女士500元损失。


案情分析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林女士在饭店就餐,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服务有保证安全的义务,林女士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饭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林女士人身安全受到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例二
 艾灸不当被烫伤 依法赔偿1.7万




案情


陈女士在瓯北一家美容院办理了一张30次的艾灸调理卡,共支付了5000元。陈女士在一次接受艾灸治疗时,突然感到腰部异常灼热,立即嘱咐工作人员停止操作,起身后发现腰部不仅出现了红斑,还长出了一个个红色血泡;店家解释此为“灸花”,是艾灸见效的必然结果,只要坚持进行艾灸血泡会自行消除。深信不疑的陈女士坚持了两周治疗后,原本的水泡化为一块块脓苔,疼痛难忍的陈女士去医院检查,谁料诊断结果竟为三度烫伤!经过治疗,伤口虽已恢复,遗留的疤痕却迟迟不见好转。与美容院协商要求其赔偿损失,但遭到拒绝。


处理结果


经调解,美容院负责人承认操作失误造成陈女士的烫伤,对陈女士表达歉意并同意退还全额理疗费、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17000元。


案情分析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本案中,经营者事先未告知消费者其提供的服务存在医疗风险,因操作不当导致消费者烫伤,应依法赔偿消费者损失。





永嘉人赶快打这个电话!县市监局局长将亲自接听您的来电!

大家还有遇到什么消费陷阱

赶快打电话

来源:永嘉发布、今日永嘉、掌上永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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