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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丨激励党员干部!省市媒体赴古蔺县采访报道余芬同志先进事迹

2023-05-10 14:56:27

3月6日至8日,由《华西都市报》《泸州日报》、泸州市电视台、泸州市人民广播电台、《川江都市报》等省市级媒体记者组成的余芬同志先进事迹集中采访组前往古蔺县,采访报道余芬同志先进事迹。

余芬

在古蔺县期间,采访组先后前往余芬同志生前工作单位、扶贫工作联系村、母校等地,通过与余芬同志亲属、领导、同事、好友、老师、同学、帮扶对象等进行面对面交流,采访其先进事迹,并进行集中宣传报道,以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余芬同志长期奋战在红色革命老区、乌蒙山特困地区的教育和文化工作战线,;学习她心系扶贫、念兹在兹,把贫困群众当作亲人对待;学习她恪尽职守、敢于担当,无论是在教育战线,还是乡镇基层、县级机关,始终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一丝不苟,把工作当做事业;学习她牢记宗旨、亲民爱民,始终在群众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在群众最困难的时候帮助;学习她严以律己、宽厚待人、孝顺勤俭的优良家风。


据悉,泸州市还将通过开展“余芬同志先进事迹巡回宣讲报告会”“余芬同志先进事迹专题片”展播等形式,再现余芬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激励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向余芬同志学习,争做合格党员、争当干事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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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芬同志生前是古蔺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也是古蔺县太平镇走马村联村扶贫干部。2017年12月24日,在下乡走访贫困户途中不幸发生车祸因公牺牲,年仅45岁。余芬将生命永远定格在了脱贫攻坚一线,用一名普通党员的行动树起了一座生命丰碑。她用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四讲四有”的优秀品质,用大爱展现了一名扶贫干部为实现“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人生追求,用生命书写了一曲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的“乌蒙壮歌”,是全市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决战决胜乌蒙山区脱贫攻坚的杰出楷模,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先进典范。


余芬同志被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评为“四川好人”,被四川省妇女联合会追授为“四川省三八红旗手”,,被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追授为“泸州市第五届道德模范”,。人民网、凤凰网、新浪网、四川新闻网等媒体和《中国扶贫》杂志社对其进行了专题报道,《泸州日报》《川江都市报》连续两期刊发了她的先进事迹,引起了社会各界强烈反响。


泸州市委号召全市广大共产党员向余芬同志学习,肩负起脱贫攻坚的时代使命,把全部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奋斗目标中。

川江都市报记者 许世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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