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发展赋予了大众前所未有的话语权,媒体平台也成为大众表达自我观点、参政议政的有效渠道。
对于一些社会案件,民众的声音更是此起彼伏,。
这究竟是好是坏,无法一概而论,,对此笔者持否定态度。
人—“灵”与“肉”的共同体,如何时刻保持客观?
人本来就是非常复杂的社会动物,他们是理性与感性共同作用的矛盾体,由此可见人们无法时刻保持着对客观事物理性的看法和态度。
而乐于标榜客观理性的大众媒体似乎也无法逃脱这种怀疑,。
民众通过媒体认识这个社会,但媒体幕后的新闻工作者也是人,他们无法用新闻信息百分之百的还原这个社会。
更甚,一些媒体发布观点完全遵循一种“母爱法则”,即:你们想看什么,我就发什么;你们越是群情激奋,我就越要火上浇油。
如果民众对这种媒体创造出来的社会做出反应,生成看法,??
“我”只是在发泄自己的愤怒,真相与“我”无关。
上网浏览网民言论时你会发现,人们总是乐于发泄极端情绪以及一边倒的观点,他们看似非黑即白、嫉恶如仇。
但实际上面对这些与自己无关的事件,民众可能瞬间从一个个具有理性思考的社会人变成了乌合之众,情绪至上。
举个例子,2018年考研爆出数学泄题,多少人在网络上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声讨战。从理性角度来看这件事情是真的好,还是假的好?
而发表激烈言论的学生又从心底里希望事件是真的好,还是假的好?相信不用过多解释。
,司法审判就可能沦为民众情绪的垃圾桶。纵观那些激起民愤而被热议的事件,民众一直秉持着的不过是一种“事来则应,事过则忘”的态度。
因为没有人在乎真相,人们只在乎自己的愤怒是否得到发泄。,这客观吗?
?
监督与引导是大众媒体的权利与职责,如何运用是每个媒体应该思考的问题。
对于一些关乎社会制度,机关单位的案件,例如“孙志刚案”。媒体应该引起社会关注,为民众还原事件真相,充分地行使监督权利。
而另一类关乎伦理道德的案件,例如“药家鑫案”,相较于前一类案件比较复杂。媒体更多要做的是引导。
但这个“引导”并不是简单直接的告诉大众是非黑白,而要在保证事件真实性的前提下,给每一个当事人平等说话的权利,保证信息的对称性。
对于民众而言,修炼自身时刻保持理性判断的能力才是最重要的。不人云亦云,不胡乱揣测,不以讹传讹,做自己思想和情绪的主人。
这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