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原创动态 >头条 将声音传给亿万妇女——《全国妇联新媒体发稿实施细则》出台,“三秦巾帼”投稿通道公布

头条 将声音传给亿万妇女——《全国妇联新媒体发稿实施细则》出台,“三秦巾帼”投稿通道公布

2023-05-10 14:56:27


“三秦巾帼”投稿通道正式

开通啦!!!


    投稿信箱:sxflxmt@126.com

来稿请标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骚扰后台小编

或拨打咨询电话

029-82267241或 029-85582046

分享你的快乐,倾听你的心声

等你哟~


全国妇联办公厅日前印发《全国妇联新媒体发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了发稿原则、稿件内容等方面提出明确规定和具体措施,,加强全国妇联新媒体报道制度化建设。小编惊喜地发现,这份代表全国妇联领导层声音的"红头文件"中,充满了互联网思维的新鲜理念,体现了妇联组织改革的切实措施,彰显了新媒体平台打造的专业能力。


       这份《细则》究竟提到了哪些具体内容呢?小编就带你细细看来:


《细则》首先指出

☑ 要以妇女群众作为新媒体平台的核心用户,以广大女性为报道主体,以回应妇女群众关切为报道重点,努力提高新媒体用户的关注度、阅读量、留存数和活跃度,确保全国妇联新媒体真正走近女性、吸引女性、影响女性、凝聚女性,把新媒体平台打造成广大女性的资讯窗口、学习基地、交流枢纽、。


 要坚持互联网思维,,精简领导同志活动和会议报道,把版面和镜头更多留给基层一线,更多回应妇女群众需求关切,改变文风,减少说教式官样文章,倾力创作让女性用户喜欢、让女性粉丝依赖的新媒体产品,让充满吸引力、洋溢正能量的网络产品为妇联组织代言。


       此外,《细则》还要求顺应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趋势,积极探索符合网络传播特点、不断提升移动互联网表达能力、丰富满足群众需求的报道路径。这真是没有永远的新媒体呀。





《细则》还对具体的报道方式提出要求

☑ 会议活动报道要努力提高质量,注重新闻价值,认真挖掘会议和领导活动中蕴涵的新闻资源,创新报道形式,在确保准确的基础上,突出妇联工作内容与妇女群众利益的联系,突出对工作有指导意义的实质性内容。


 稿件内容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文字风格要符合网络传播特点,整体风格轻松活泼,尽量口语化、接地气,可以使用网言网语,力求可读性强、有传播力;文章整体要简洁、凝练,多运用图表、照片、声音、视频等符合群众阅读习惯的多媒体进行解读和表达。


☑ 稿件要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严格规范采编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采编管理制度,严把选稿、组稿、审核、发稿各个环节,不得刊发、转载未经核实的社会自由来稿和网络信息,坚决杜绝刊播转载虚假新闻或信息。


 稿件素材要尽量使用妇联系统相关的原素材,使用网络素材要注明出处;选用的图片要突出主题,避免过多选用会议现场、主席台、发言席等照片,多选用有现场感、生活感,能传递感情的图片;视频要制作精良,有情节、有趣味、有知识性,一般不选用工作汇报片。

  

目前,陕西省妇联已形成包括“三秦巾帼”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官方头条号、企鹅号的新媒体矩阵,这些平台都是我们精心打造的重要传播载体。各级妇联也大力推进新媒体建设,纷纷开通官方微信、微博,企鹅号和头条号已经在我省妇联系统全覆盖。相信《细则》的出台,会带来更多新的变化,让妇联组织更加贴近你我身边,进一步打造温暖你我的“网上妇女之家”。



来源:女性之声

编辑:赵 娜

陕西省妇联官方微信公众号

三秦大地上妇女儿童亲切的“娘家人”

丝路起点上妇女儿童事业的“奋斗者”

更多精彩请长按上方二维码进行关注吧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