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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注意!
修订后的《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正式施行啦!!
《条例》明确规定:自媒体不得擅自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重庆,是全国受气象灾害影响严重的地区之一,气象灾害防御形势复杂严峻。
因此去年
重庆对
《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进行了修订
修改内容具体有哪些?
我们来看看!
1、《条例》增设了气象灾害普查、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等制度。
这有助于了解气象灾害的分布状况,提高防灾减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气候可行性论证这一强制性评估制度,从源头提高城市规划布局、重大建设项目等避险承灾能力。
2、《条例》针对重庆发生频繁和影响大的暴雨、高温(干旱)、大风、冰雹、大雾、低温(霜冻)、雷电等7种气象灾害,分灾种补充规定了主要的预防措施。
PS:城市管理部门和排水管网运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地暴雨强度,做好排水管网和防涝设施的设计、建设和改造,定期进行巡查维护,保持排水通畅,并在城镇易涝点开展积涝实时监控、设置警示标识。
3、针对当前预警信息传播中存在的来源不清、渠道不畅等问题,《条例》强化了“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机制。
明确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由市、区县(自治县)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按照职责分工统一向社会发布,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
4、《条例》强化了预警信息传播设施和渠道建设,重点加强农村、山区、景区等风险隐患点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终端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传播渠道及时向受影响的公众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确保气象预警信息传播得及时有效。
记者: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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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