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发展,
自媒体在移动网络逐渐兴起进入大众视野。
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其中,
不少人企图在网络中吸引更多人的关注,
于是,各种博人眼球的标题、
耸人听闻的内容层出不穷。
他们拼命造谣、发布虚假信息,
不仅污染着网络空间,
也对社会产生不好的影响。
比如这家自媒体
“我看到微信朋友圈里很多人在转发一段视频,
说是昨天下午浚县发生一起车祸,
一名2岁女童被汽车多次碾轧,
十几个路人经过却漠视地上的孩子。”
12月21日,浚县的夏女士称,
看了该视频后她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她想知道视频中的事是不是发生在浚县。
此外还有……
记者查阅该微信公众号发现,
该公众号以前发布的信息多以
“下午刚发生”“手段惊人”
“所有的浚县人赶快告诉家人”
等字眼作为标题吸引读者,
其中的视频则多是转载的外地视频。
夏女士认为,
该微信公众号随意发布这些视频
并把事件发生地篡改为浚县的做法很不负责任,
容易给大家造成恐慌情绪。
12月25日,,。“我们查到这是个自媒体,2016年注册,运营者刘某某目前在安阳居住。通过他的手机号,我们发现他注册了很多微信公众号,都是为了传播类似信息,扩大知名度,吸引粉丝。他的行为打了法律的擦边球,还够不上造谣,但他发布的信息标题和内容明显不相符,我们对他进行了训诫和警告,如果他再发布类似的信息影响社会治安,就要负法律责任。”负责此案的民警说。
该民警提醒大家,
看到此类信息后一定要核实真伪,
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对于恶意制造、散布谣言造成严重后果的,
警方将依法严肃处理。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拘役或者管制 ; 造成严重后果的,。
互联网如今已经成了
我们每个人生活的第四餐,
这份精神大餐是否健康,
同样需要我们的共同维护和珍惜。
所以,对于一些小道消息
咱们一定要擦亮眼睛啊
千万别去传播!
本期小编:Gloria
来源:淇河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