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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榆林市新媒体发展扶持专项资金正在申报中!

2023-05-10 14:56:27

根据《关于印发<榆林市新媒体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榆宣发〔2015〕19号)文件精神,结合2016年度榆林市新媒体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申报情况,现将2017年度榆林市新媒体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本年度新媒体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主要面向全市新闻单位开设的新媒体平台以及民间组织、个人运营的优秀新媒体平台。主要包括网站、论坛、微博、微信、博客和APP等。

申报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新媒体平台均可申报专项资金


1.网站:访问量较高,经常转载、发布宣传榆林正能量的稿件。日常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政策法规。


2.论坛:访问量较高,在线人数多,有专职人员对网贴内容进行审核管理。


3.微博/微信:致力于传播正能量,粉丝数量在1万以上,发布消息平均阅读量在500次以上,以原创内容居多,活跃度高。日常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等政策法规。


4.博客:经常撰写或转载宣传榆林正能量的文章。


5.APP:传播网络好声音,下载量1000次以上。

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

开展工作

1

核心价值观

创新宣传形式,。

2

诚信

配合开展“诚信榆林”主题宣传活动,结合自身平台优势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呼吁市民共铸“诚信榆林”。

3

经济

就榆林经济运行情况、能源发展现状、房地产发展状况、民间借贷问题等发表客观理性的言论,为榆林经济社会发展加油鼓劲。

4

民生

深入挖掘全市民生工作中的亮点成绩,积极反馈市民诉求强烈的各类民生问题,以群众视角讲好榆林故事。

5

文化

大力宣传全市文化精品,主动搜集资料、自设栏目,积极展示榆林风土人情、美景美食、历史人物、名家名作。

6

旅游

自拟主题,大力宣传榆林市县各个景点风光、全市旅游业近年来取得的亮点成绩,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

7

主题宣传活动

配合市网信办及中省市网络媒体开展的各项主题宣传活动,唱响网络好声音。

8

传统节日

遇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自拟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

9

其他

对“互联网+”、“新常态”、“网络经济”等新名词、意识形态新概念做好阐释宣传。

申报程序


(一)报送材料(2017年7月20日至8月20日)


请有申报意向,并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方,结合项目内容,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制定申报项目方案,填写《榆林市新媒体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申报表》(见附件),将申请表和项目方案电子版发至xgky0201@163.com邮箱,纸质版报送至市网信办(榆林市高新区市委办公大楼608室)。申报项目方案要围绕项目内容,精心策划,制定具体宣传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宣传形式、宣传时间、预期效果、存在问题、可行性分析等。如申报方已获得2016年榆林市新媒体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帮扶,需提交2016年工作总结,总结包括项目开展情况,具体发布稿件数量、宣传稿件点击量阅读数等,并附相关截图。


(二)初审(2017年8月21日至8月31日)


市网信办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有下列情形的不予资助,并取消其本年度申报资格。


1.已经获得其他财政专项资助;

2.曾发布恶意诽谤、造谣等信息并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3.利用虚假“粉丝数”骗取资金;

4.获得2016年榆林市新媒体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帮扶,但未按照申报项目方案开展工作。


(三)复审(2017年9月1日至9月8日)


市网信办收集整理申报资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在专家评审会上,各申报方要准备PPT,进行10分钟左右的项目方案阐述,内容包括平台运营情况(粉丝数、日常推送信息内容、2016年度宣传项目开展情况等)。重点介绍2017年度申报项目(宣传形式、宣传时间、预期效果、存在问题、可行性分析等)。市网信办将根据评审意见确定最终资助项目及额度。

有关要求

1.各县区、市级各新闻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媒体扶持申报工作,动员辖区或单位各类新媒体平台积极申报,并对申报项目的方案、预期效果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项目可行性。


2.申报方要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精心策划,制定具体项目方案,可通过微视频、H5和动画动漫等形式多样的传播方式,在新媒体平台上传播榆林好声音。


3.此次受到扶持的新媒体,要严格按照申报项目方案进行实施,要形成有亮点、有规模、有影响的网上宣传,对未按照申报方案实施的将收回扶持资金,以后不予扶持。


本通知及申报表可在wenming177@163.com邮箱中下载,邮箱密码为asdf1234。

 

联系人:薛  凯  3282698  13772929860

王彩玲  18220256252






附件:榆林市新媒体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申报表


榆林市网络信息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

附件

榆林市新媒体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申报表

申报方基本信息

申报方类型

□单位 □媒体 □公司 □个人

申报方名称

 

(单位、媒体、公司请填写名称,个人请填写姓名)

宣传平台类型

□网站 □论坛 □微博 □微信 □博客 □APP

宣传平台名称

 

(请填写名称及宣传平台链接)

平台粉丝数

(请后附截图)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是否有过违反互联网法律法规,出现过恶意更改新闻标题、造谣传谣等行为,或因网友举报被封停过账号。

□是   □否

申报项目内容

申报项目

名称


申报项目

概述


申报项目内容

申报项目

方案

包括申报项目的宣传形式、宣传时间、预期效果、存在问题、可行性分析等(如果篇幅不够,请将完整方案以附件形式提交):

申报方意见  

本单位/团体承诺上报表格和材料真实有效。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人承诺上报表格和材料真实有效。                                    

                         签字:

                          年  月  日

县区宣传部、网信办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榆林市网络信息

办公室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专家委员会

评审意见

 

 

 

年  月  日

宣传部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格一式五份,报送市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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